大南汽車公司對王泰翔先生事故案說明
大南汽車首頁 | 免付費專線:0800-089-456 |  公告日期:2015.11.09

大南汽車公司對王泰翔先生事故案說明

  • 有關台北市議員張茂楠於104年11月6日上午10時假市議會7樓中庭召開之本公司832-FT公車與王泰翔先生事故案,本公司對於此案之肇生,深感遺憾與悲痛。
  • 本案發生後,公司始終秉持同理心和負責任的態度,積極處理善後事宜,其過程亦家屬所共知,絕無「擺爛一年」之情事,善後處理概況如下:
    • 事故發生後,本公司第一時間立即指派副總經理、業務部副理等數名幹部,前往台大醫院急診室處理本案。
    • 駕員顏先生立即停派,靜候調查。
    • 104年1月6日,本公司副理、組長、站長、工會副理事長及駕員顏先生等人,前往三合緣會館弔唁。
    • 期間考量家屬治喪之哀痛情緒等因素,公司持續以電話與王泰翔先生親屬協調連繫申請強制險及任意險理賠事宜。104年1月30日保險公司已先行完成強制險理賠作業。任意險及撫慰金,須待肇事因素鑑定結果評斷,目前持續作業中。
    • 104年1月18日,王泰翔先生喪禮公祭假第二殯儀館旁三合緣會館舉行,本公司由董事長親率19位重要幹部及工會代表,前往致祭並慰問家屬。
    • 104年2月10日,本公司多位幹部會同保險公司人員,參加民意代表召開之協調會,因鑑定結果尚未完成,未達成具體協議。
    • 104年3月23日,本公司主動協調王府親屬代表,初步洽商慰撫金賠償費用,雙方未達成共識。
    • 104年5月5日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第10432916600函鑑定意見:本公司顏先生駕駛832-FT大客車無肇事因素。
    • 104年5月19日,王泰翔先生家屬委託之民意代表通知本公司:無法接受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之鑑定意見,將聘請律師對本案提起民、刑事告訴,公司及駕駛只能靜候調查偵辦。
    • 104年6月10日台北地方法院召開偵查庭,王泰翔先生家屬委任之律師表達:將申請專業單位重新鑑定,公司及駕駛亦僅能靜候鑑定結果與後續之司法程序。
    • 104年9月11日,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函送行車事故鑑定覆議委員會鑑定覆議意見書(104年9月11日北市交安字第10430867700號函),覆議意見:顏員駕駛832FT號大客車,無肇事因素。
    • 104年10月份本公司持續彙整資料,會同保險公司研討理賠事宜;並靜候司法程序之進行。
  • 本案民、刑事均已進入司法程序,本公司將秉持負責任的態度,負起應負的責任,以最大誠意關懷王府家屬,持續處理各項善後事宜。